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2018-01-30 )
索取号 | AB4901175-2018-001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沪建法规〔2018〕20号 | 记录形式 | 文本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法规〔2018〕2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海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规定》(沪府令46号),我委对2012年5月1日以后制定或经过延续目前仍在有效期的委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1、对《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本市工程建设企业应用标准备案管理的通知》(沪建管〔2015〕287号)等27件文件予以废止;
2、对《上海市道路地下管线保护若干规定》(沪市政法〔2005〕750号)等50件文件宣布失效。
附件:1、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废止文件27件)
2、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表(宣布失效文件50件)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