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机构和职责 ( 2016-07-12 )
责任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编制项目计划;督促项目推进,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落实修缮改造市级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各层次项目检查和工作督查。
实施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项目全过程属地化管理相关工作,筹措区筹部分修缮改造资金。
责任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组织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编制项目计划;督促项目推进,协调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落实修缮改造市级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各层次项目检查和工作督查。
实施主体: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组织协调和推进,落实项目全过程属地化管理相关工作,筹措区筹部分修缮改造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