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次建筑工程安全督查情况通报 ( 2018-06-27 )

沪建安质监〔2019〕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上海市建设交通系统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市安质监总站于4月底至5月初开展了对全市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一、总体概况

本次督查范围覆盖全市16个区,2个专业监督站。被查工地采用双随机方式进行抽取。

本次督查重点包括:危大工程施工管控;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钢管、扣件的分类堆放和使用;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等。

本次督查共抽查工地32个,共签发了10份局部暂缓单,27份整改通知单。

二、总体评价

从总体情况看,大部分地区监督机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基本落实,危大工程的管控基本到位,开展了对于2019年度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推进宣贯的工作,能够落实对重点事项的自查自纠工作,大型机械监督基本处于可控状态。但是涉及危大工程专家论证程序、装配式构件堆场、构件堆放等安全管理方面仍存在缺陷,部分建筑工地施工过程安全管理不够完善,责任制还不够落实,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强化。

三、督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危大工程

工程参与各方对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和建办质[2018]31号文件力度不够,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尚不尽完善,部分工地对危大工程的辨识能力不强,安标网上申报不及时;方案编制、交底、审批、验收环节存在缺陷。如:对深基坑工程、超规模模板支撑体系方案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个别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后重新审批、审核程序不符合要求;公司相关部门人员未参与方案论证会议;交底验收均缺少针对性内容等;个别工地还存在危大工程模板支撑体系、悬挑式卸料平台搭设不符合规范等情况,还出现未见针对钢管扣件部分支撑系统的单独交底验收记录。

(二)大型机械

对于本次大型机械督查发现多个工地的群塔施工方案缺乏针对性,审批流程不符合要求,方案交底缺乏针对性。此外个施工单位未对检测机构提出的问题对设备及时进行整改;个别塔机穿销件锈蚀或穿销件保险销失效台设置不符合要求;部分项目塔机爬梯局部变形、开裂;部分塔机上引线无固定措施,休息平台固定不可靠,护圈部分缺少等现象,且塔机设备局部起升机构滑轮防跳绳装置缺失。

(三)钢管扣件

本次督查发现钢管、扣件的分类堆放和使用仍不够理想,部分企业仍不重视,管理方面问题还非常突出。主要是未按照住建委256文件的要求对建筑工程中使用的钢管扣件进行有效地分类管理和使用,未严格落实进场验收等工作。

(四)装配式管理

部分PC工程施工现场PC吊装区域和PC堆场区域未有效划分;部分施工总包企业未按规范和整治重点要求对PC构件堆放架进行验收挂牌并标注限载标识等;个别项目存在施工升降机基础设置在地库顶板上,无设计单位荷载确认依据的现象。未能确切落实关于印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 (沪建质安[2017]12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五)2019年整治重点工作

大部分企业对于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的落实仍然存在问题,如:对于塔吊使用前对力矩限制器和重量限制器的验收,无具体数据,总包和监理未签字,使用中未能做到每月一次相关检查并留有数据;个别施工现场使用的小型电动运输车辆未做到“定机定人”,运输车辆无验收合格牌、无出厂合格证、行驶证及使用管理制度等。

(六)其他

部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不规范,现场用电设备使用存在多处安全隐患,用电设备缺少接零保护措施普遍存在;总配电房设置不符规范要求;二级电箱防护棚缺失,开关箱存在一机多闸现象;未保持变配电设施和输配电线路处于安全、可靠的可使用状态。

个别工地现场临边洞口防护措施没有全面落实,交叉施工的防护措施未设置。施工材料堆放较混乱(尤其是基坑阶段工地),消防设备损坏、数量不足。

四、后续处置

现责令督查中存在不符合规定、规范要求项目的有关单位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举一反三及时进行整改。

对督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工程和责任单位给予全市通报并予以行政处罚。(详见附件)

五、工作展望

根据本次督查的情况,参建各方应加强危大工程关键控制点的事前辨识及监控管理,进一步规范专家论证程序;提升对大型机械验收、检查等环节的把控;落实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于钢管扣件的管理力度;贯彻落实好2019年建筑施工安全整治重点工作的要求,逐步降低施工风险,提升安全环境。

各监督站应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保持高压状态,有效督促各方主体落实责任。

 

 

上海市建设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