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成果标准》的通知 ( 2019-08-19 )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成果标准》的通知
沪规划资源调〔2019〕400号
各区规划资源局、各派出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关精神,深化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数据成果标准,推动“多测合一”数据共建共享,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规土资测〔2018〕591号)和《关于印发〈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技术规程〉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测〔2018〕15号),我局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制订了《上海市建筑工程“多测合一”成果标准》。现予印发,自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19日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