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9-03-22 )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等三部门《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银保监局《关于本市推进商品住宅和保障性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