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2014-02-28 )

201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14年2月28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附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本委政府网站(http:// www.shjjw.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23113189,电子邮件:jlzhang@shjjw.gov.cn)。

  一、概述

  2013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沪府发〔2013〕45号有关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要求,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努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推进建设交通领域“安全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了服务保障。

  (一)不断探索信息公开工作新路子。年内先后走访了江苏、浙江省交通厅,并邀请北京市建委来本机关传经送宝,学习他们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组织管理方面的经验。围绕建设交通重大工程、重点工作、重大活动等做好主动发布,先后开展了“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交通白皮书发布”、“重要节假日小客车免费”、“上海春运联博”、“夏令热线”等专题的政府信息发布,媒体联动发布和政务微博讨论等。通过与市民互动,在为社会公众提供城市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信息的同时,引导市民对绿色交通、城市管理等问题的关注和讨论,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进一步扩大了便民服务信息,开辟了“手机应用软件”特色栏目,提供“乐行上海”、“上海地铁官方指南”、“上海公积金”、“上海公厕指南”、“阿拉自来水”等服务,为公众提供实实在在的信息服务。

  (二)规范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修订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结合网站改版工作,在原来工程建设、交通管理、城市管理、其它四个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市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要求,增加了应急管理、交通规费、规划计划、交通统计、财政信息、法律法规栏目,使公众查询更方便。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了《信息公开补充规定》、《门户网站信息报送规范》、《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等,使之有规可依,严格执行。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形成机制,结合机关无纸化办公推广,把认定公文公开属性设定为必选项目,从硬件上进一步保障了“起草部门提出、办公室审核、领导签发”流程的有效运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较上年有新的提高,进一步顺应了社会市民对政府信息的需求。

  (三)切实提高依申请受理答复能力。进一步确立了办公室受理、相关部门研究处理,法规处复核,办公室答复的工作机制,答复时效不断提高,年内未发生因内部扯皮而延迟答复的案件。依申请受理渠道确保畅通,网上受理、信函受理、现场受理件件有回应,传真、咨询电话主动公开,申请人来电、来访实行首问责任制,不推诿,认真倾听,热情接待,耐心解释,规范指导。依申请答复规范合理,尽力提供便民服务,对于不是本机关职权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等情况,主动打电话与申请人沟通解释,并提供便民服务,减少了申请人的不满、争议和诉讼。对申请人表示没有电脑或需现场查阅文件(书籍)的,提供查阅场所。建立了依申请公开工作与责任部门补救联动机制,通过对信息公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补救,促进了建设交通系统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

  (四)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技能培训。年内先后5次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网站管理、信息安全等内容培训班。邀请了复旦大学专家教授就《云计算及信息安全挑战》、《移动互联网下的安全威胁》等内容专题,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通过系统学习,各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细化,特别是建筑业领域,企业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工程招投标信息、施工许可证信息、竣工验收备案信息等,做到过程、审核、发证同步公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能主动积极地通过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良好互动,切实提高行政决策透明度,努力满足群众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3年底,本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4条,较上年度409条同比上升160%。服务类信息数1858条,新闻栏目发布信息2885条。

  主动公开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一)主动公开范围

  1、主动发布城市建设交通管理信息。全年共发布公文类信息数163条。一是工程建设管理规范的信息,关于《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关于批准《建筑装饰工程石材应用技术规范》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等。二是住房建设管理信息,关于《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基地外围市政配套)》的通知,《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等。三是安全生产管理的信息,《关于切实降低施工噪声减少施工扰民的通知》,《上海市餐饮场所燃气安全管理指导意见》等。四是交通管理信息,《关于“12.31”轨道交通12号线金桥停车场地面检修库房坍塌责任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处理情况的通报》等。

  2、稳步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在全市范围率先开展了单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规范上网试点,配合市公众网管理中心,选取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建设工程施工许可两个事项在“中国上海”网上政务大厅入口办理。结合门户网站改版工作,网上办事大厅进一步完善,行政办事指南更新调整至70余项,设有交通、建设、城市运行三个网上办事窗口,状态查询、结果反馈更方便,公众有疑问和问题可以直接通过网上咨询和投诉举报。

  3、积极做好财政信息公开。2013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2013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部门预算、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预算管理试行办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预算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市建设交通委应急救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等,及时主动在门户网站财政信息栏目主动公开。

  4、不断深化行政收费信息公开。在公开《工程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关于对产业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工程交易费实行减收优惠的通知》、《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若干规定》等收费信息的基础上,2013年公开了《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关于本市贷款道路建设车辆通行费退费相关事宜的通告》等。

  5、进一步开放信用资源和信息资源。建设工程领域信用信息日臻完善,累计公开建筑业从业单位企业基本信息13776条,人员基本信息102064条,从业单位违法信息4736条,从业人员违法信息96条,项目业绩信息167792条,项目基本信息65600条,项目竣工验收信息47568条。政务信息资源在完成第一批编目、数据产品制作和应用发布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成市建设交通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所有已建业务信息系统的资源编目。

  6、有效推进重点领域信息。着力推进旧区改造信息公开,旧区改造阶段性完成目标、拆除房屋数、受益居民户及时公开。建设工程招投标后评估信息公开工作启动,2012年后评估结果信息已经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并确定了每年评估结果次年一季度公开的工作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网上开辟了学习活动专栏,共有动态信息55条,各类学习文章35篇,工作简报17期。党务信息成为网上活跃信息,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具体措施的信息,呈现出量大更新快等特点。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形成制度。

  (二)主动公开途径

  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继续发挥建设交通门户网站、建筑建材业网站、专业档案馆作用,及时向公众发布建设交通系统各类政府信息。重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报刊、电台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发布本部门政府信息。同时提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大厅内,设有专门电脑供公众查询,并有值班长现场指导。

  1、认真做好门户网站主渠道信息发布。全年,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本年度新增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64条,较上年度409条同比上升160%。服务类信息数1858条。新闻栏目发布信息2885条,其中区县新闻1179条;图片新闻42条,视频新闻186条,新闻发布16条,报中国上海采用1886条。借助新浪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务微博信息全年累计发布消息7230条,被转发139943条,被评论18046条,公开评论回复网友1147条,私信回复网友近1300条,收集微博舆情近400条。此外,市公积金中心等建设交通系统政务微博已发展至16个。

  2、精心组织重要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将信息公开的要求贯穿于行政工作的各个环节,围绕建设交通重点工作和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政府信息的宣传和发布。全年委领导在线访谈4次,委领导出席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和召开委新闻发布会12次,媒体邀访活动31批次,书面发布新闻稿近38篇。内容涉及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ETC)系统、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进垃圾分类减量、旧住房改造、城市网格化管理等。此外,通过制作建设交通工作宣传片,较好地向公众宣传和展示了建设交通系统政府信息和形象。

  3、坚持搞好每年一次的“夏令热线”活动。“夏令热线”首创于1993年,以12319城建服务热线为平台,联手新民晚报、上海广播电视台等媒体,推动解决夏令城市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今年“夏令热线”期间,共接市民来电11万余个,日均3000余个,受理市民咨询3万件。“夏令热线”充分发挥了政府和市民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传播政府信息,一口受理市民诉求,借助舆论监督,在推动快速、有效解决市民诉求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建设交通两委领导干部把接听“夏令热线”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载体,对照群众呼声这面“镜子”,找准问题,对症下药,以群众感受和工作成效来衡量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3年,本部门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1002条。

  2013年,本部门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220件,较上年167件上升31.7%。从申请渠道看,当面申请52件,网上申请133件,信函申请21件,其它形式14件。从申请内容来看,约40%涉及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竣工、备案信息,20%涉及动拆迁、旧区信息,其余是城市管理、交通出行等信息,总体与人民群众自身权利主张和利益诉求密切相关。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22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中,已经答复的为215件。其余5件申请按照《条例》和《规定》顺延到下年度答复。

  在已经答复的215件申请中,“同意公开”的97件,占总数的45.1%,其它情况120件。其中,“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21件,占总数的9.8%;“信息不存在”15件,占总数的7.0%;“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42件,占总数的19.5%;申请内容不明确2件,占总数的0.9%;“不予公开”4件,占总数的1.9%;“其它类”的34件(逾期补正视为放弃),占总数的15.8%。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部门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收费情况未发生。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3年,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3件,同比下降25%,纠错1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2件,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为0件。

  本年度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未发生。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本部门共接受市民信息公开咨询330人次,同比下降40%,其中咨询电话接听207人次,同比下降18.5%,当面咨询接待123人次,同比上升186%。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3年,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和薄弱环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深度和广度有待于进一步开发,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工作中存在的查阅历史档案不充分、答复申请人申请不全面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要积极改进,吸取教训,以更加认真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面临新一轮改革,要切实做好因体制变化而带来的门户网站改版工作,信息公开目录修改工作。要继续推进与人们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行政审批信息、财政信息、旧区改造信息、城市建设管理信息、党政混合信息公开内容,提高工程建设招投标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开质量。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共政策,要及时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政务微博等途径,通报审议讨论等情况,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要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引导申请人正确使用申请权、救济权。同时加强对疑难申请的研究和处理,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答复公开率,满足群众知情权。切实加强机构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水平,使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的台阶。

  七、说明、附表、附图

  (一)其他说明

  本年度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统计范围仅限本部门机关,不包括下属依法行使行政职权组织。统计期限为2013整个自然年。

  (二)附表、附图

  附表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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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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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三:咨询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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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四:复议、诉讼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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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表五: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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