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永平主任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 2018-03-07 )
勇担新使命 开启新征程
奋力谱写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业新篇章
——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 黄永平
(2018年3月2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一届市委三次全会、本市“两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认真总结2017年工作,全面部署2018年任务,坚持高起点、高标准,以新作风、新作为,奋力谱写本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新篇章。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2017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一年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注重强化底线思维、问题导向,注重强化管理引领、兜底协同,注重强化城乡统筹、区域协调,持续在破瓶颈、补短板、防风险、抓落实上下功夫,圆满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些工作也得到中央和市领导的肯定。
一是坚持补短板、惠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成效进一步凸显。
“五违四必”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全面完成第三批(市级22个+区级308个地块)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实现“本市五违问题集中区域基本消除”的总体目标。在连续开展三轮共50个市级重点地块、666个区级重点地块及一大批街镇级重点地块“五违”整治的同时,全市面上违法建筑治理工作实现重大突破,累计拆除量达1.6亿平方米(2017年共拆除1亿平方米,同比去年增长103.7%,超额完成年度计划5000万平方米的目标任务),为上海转型发展腾出土地约90平方公里,干成了过去一直想干、却一直没有解决的难事。同时,开展街面环境秩序、建筑垃圾等专项执法,无序设摊治理、户外广告整治、“补短板、治五乱”等市政市容管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城乡面貌焕然一新。注重加强顶层设计,城市综合管理常态长效机制初步建立。通过进一步拓展网格化管理内容(如:对涉及生态环境整治完成的区块、小区、河道全部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健全问题发现、处置、督查工作机制,网格化管理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2017年度共立案1407万件,同比增长65%。制订《城镇住宅小区管理标准》等13部标准,完成城市综合管理标准体系建设年度目标任务。牵头开展本市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调研工作,形成调研报告初稿。特别是,制订了本市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明确了下一步工作方向。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全面完成第一轮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体制机制和相关主体职责进一步理顺,社区共治和居民自我管理水平持续提升。完成《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草案)修订工作。全市已创建409个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2048个住宅小区实现居委会成员兼任业委会成员;2730个业委会中建立了党的工作小组;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达到94.16%,居全国首位。积极推动民生实事工程落地,全年改造老旧小区表前供电设施91.5万户(年度目标60万户),累计完成315万户,超额完成三年296万户的改造任务。全市改造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5351万平方米(年度目标3500万平方米)。完成水电气三表集抄改造31.56万户(年度目标30万户)和958台严重安全使用隐患的老旧住宅电梯维修、改造和更新,为967个既有住宅小区新建了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各项工作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此外,着力解决积水点改造、消防设施改造、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等急难愁民生问题。
二是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市民群众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制订出台本市住房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了至2020年本市住房管理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启动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商品住房预销售管理,坚决稳妥开展商业办公项目清理整顿,严格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管,房地产市场运行基本平稳,调控取得阶段性成效。有序推进住房保障各项工作。全年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8万套,超额完成市政府重点工作中明确的5万套目标任务。完成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和收入财产准入标准的调整,全市新增租金配租受益家庭3085户,历年累计廉租受益家庭达11.8万户。有序开展第六批次(共3.9万户申请家庭)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审核工作,历年累计签约购房约9.2万户。聚焦科创中心建设和人才安居工作需要,大力推进公租房面向参与科创中心和自贸区建设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整体出租,全市公租房累计筹措房源16万套,供应11.8万套,累计受益家庭(含退出)超过20万户。积极推进大型居住社区建设与配套,其中内配套项目完成开工、竣工、接管、开办等建设任务310项;三轮大居外配套138个项目累计开工122个、建成106个,全年完成投资28.83亿元。试点探索“留改拆并举”实施城市有机更新。制订《坚持留改拆并举深化城市有机更新进一步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按照“保基本、讲公平、可持续”的原则和“控房源、控成本”的要求,建立了房屋征收补偿新机制。注重历史建筑和风貌的传承保护,在虹口春阳里、黄浦外滩源等历史风貌保护街坊试点开展了内部整体改造和成片保护整治。坚持内外兼修推进旧住房修缮改造,全年完成三类旧住房综合改造590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0万户(年度目标300万平方米,6万户居民)。全年完成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49万平方米、受益居民2.4万户,分别比计划增加2%和4%;郊区城镇完成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12万平方米、受益居民1746户,分别比计划增加174%和94%。按计划基本完成11个“城中村”项目动迁安置房基地动迁工作,动迁安置房开工2619套,完成动迁4560户(包括企事业单位),分别比计划增加64%和14%。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持续推进,开工642户、竣工546户,全市存量农村低收入户危房已基本完成改造。
三是坚持市区与郊区统筹,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重大工程和重点区域建设成果丰硕。出台《关于进一步改进和优化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一库、二计划、五优化”工作机制,重大工程推进效率得到进一步提升。在市、区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2017年全市重大工程项目开工22个(比计划多8个),基本建成15个(比计划多5个),完成投资1342.9亿元,比计划增加3.3%,是世博会以来完成投资最高的一年。黄浦江上游水源地金泽水库、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相继建成,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基础设施体系迈入世界先进行列。圆满完成黄浦江两岸贯通工程。两岸地区集中建设了一批高品质公共空间,实现核心段杨浦大桥至徐浦大桥之间45公里岸线全程贯通、全线开放,兑现了“还江于民、还岸线于民、还景观于民”的承诺。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有序推进。编制完成本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6-2035),稳步推进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和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试点。发布《上海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规划(2016-2040)》。开展外环线以外地下管线普查,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开工建设35公里,超额完成住建部下达的30公里建设任务。此外,编制完成本市村庄风貌建设导则和村民住宅建筑方案图集,农民集中居住、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等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
四是坚持改革创新,建设市场行业监管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力度进一步加大。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按照“做强做实房屋行政管理机构”的要求,成立了新的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充实加强了对全市各类房屋(含非居住房屋)管理等职责。制订《关于完善区房屋管理体制的指导意见》和《关于促进本市区属房管集团转型发展的意见》,区房屋管理体制不断深化完善。持续推进燃气和道路、公共区域照明管理体制改革,全面完成第二批8家行业协会脱钩试点工作任务。建筑业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着力推进“放管服”改革。起草了本市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153548”改革方案,为今年全面推进改革,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奠定基础。起草完成《上海市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推进招投标制度改革,出台《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招投标管理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进一步释放了建筑市场活力。积极探索工程建设管理新模式,有序开展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和全过程咨询服务等试点工作,出台了配套管理流程和制度,促进行业向国际化、现代化、专业化发展。建材使用监管机制改革初显成效,发布《进一步完善本市建设工程材料备案管理的通知》,规范预制构件、外墙保温系统材料使用,实现建材检测与备案工作联动。注重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劳务用工管理和建筑市场执法进一步加强,建筑企业市场和现场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大力推进建筑行业的新技术新模式。行业科技创新“前一公里”科研布局与项目储备机制进一步健全。BIM技术应用推广力度进一步加大,全年项目数量达615个,同比去年增长134.7%。制订《崇明区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着力推进崇明绿色基础设施建设,本市绿色建筑总量达1.05亿平方米,绿色建筑发展规模和质量均位居全国前列。成功创建全国首批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全年落实装配式建筑项目1641万平方米,累计总量已超4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实现蓬勃发展。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和改造工作有力推进,全年落实节能改造任务230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五是坚持严守安全底线,城市运行管理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好转。没有发生较大以上的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数和死亡人数相比去年减少一半,按照国际统计口径,从业人员死亡率为万分之0.25,比肩国际领先水平。全面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制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考核办法》,发布《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手册》,质量安全巡查工作进一步规范。创新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制订了《上海市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并在浦东新区率先开展试点。燃气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强。各区燃气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形成市区两级管理部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全年共开展各类执法410次,市区两级防范治理违法占压燃气管道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注重地下空间日常使用安全管理。会同相关区级部门每周开展地下空间安全管理联合监督检查,确保地下空间平稳安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聚焦在建工地、在拆基地、高层建筑、老旧住房、玻璃幕墙、地下空间、燃气、群租等各类风险源、风险点,在行业系统全面开展了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阶段成效。防灾减灾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开展了建设工程、防汛防台、燃气事故抢险演练和培训,各专业应急预案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圆满完成金砖国家领导人会议、党的十九大和市十一次党代会等重大活动、重大节日的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任务。同时,虹桥机场二期噪声治理、嘉定区爱德佳苑产证办理等行业重大矛盾化解取得积极进展。
此外,我们还及时回应“12345”等热线平台反映的市民意见,努力解决市民诉求。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相关工作,顺利完成国务院安委会巡查工作任务。牵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申报,推进本市人居环境建设。圆满完成世界城市日上海论坛城博会、全球论坛等一系列主题活动。编辑出版《上海市建筑业行业发展报告(2017年)》,持续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信息化和数据资源整合共享等工作。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所取得的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区相关单位、中央在沪单位、系统各企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学会大力支持的结果,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共同努力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去年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依然很突出,发展质量和效益还不高,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很大差距。在城市管理方面,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精细化要求和市委、市政府赋予我们城市管理综合统筹、兜底协调的重要职责,我们感到各类专业人才力量还比较薄弱;管理与规划、建设的衔接体制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仍有待提升。在房屋管理方面,“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还需进行完善,特别是共有产权房、征收安置房等需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目前本市“控房价、稳市场”的目标任务依然严峻,房地产市场的预判和研究工作亟待加强;对“留改拆”中留下来的房屋,要认真研究如何改善其中的居民居住困难问题等。在建设管理方面,统筹市区与郊区发展的力度仍需加大,郊区基础设施建设仍有待进一步加快,推进落实建筑业行政审批改革的力度仍需加大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站在新的历史关口、面对新的时代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加快推进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科技创新“五个中心”建设和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标愿景,以坚毅永葆初心、以奋进诠释信念、以实干创造未来,努力当好新时代住房城乡建设管理行业的排头兵、先行者。
做好今年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为主线,对标国际一流和国内先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精益求精,像绣花一样加强城市管理精细化,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突出制度供给,聚焦打响上海服务品牌,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着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从创造品质生活,追求高质量发展入手,着力防风险、补短板、促公平、提效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让广大市民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重点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坚持管理为本,围绕“三全四化”,切实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本市城市管理精细化工作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以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法治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为着力点,把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创造品质生活的必然要求。重点聚焦城市管理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瓶颈短板,坚持源头治理与常态长效治理相结合,坚持重点示范区域和一般区域、中心城区和郊区农村全覆盖,以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和卓越心,真正下一番绣花的功夫,绣出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品牌。
一是以智能化建设作为重要突破口,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建立城市管理精细化推进工作机制,协调组织城市管理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各自主管工作,细化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各区、街镇及相关企业,全面启动实施城市管理精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加强社会化协同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健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机制,确保在发现问题上实现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优化升级城市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完善房屋、住宅小区、地下空间、地下管线、道路架空线等基础数据库和管理平台,研究制定信息资源互联共享管理办法,加强城市管理“神经末梢”建设,打造感知敏捷、互联互通、实时共享的“神经元系统”。全面启动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通过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全面汇聚本市城市管理领域相关数据信息并及时分析研判,发挥信息化、智能化在改进城市公共服务管理、提升治理能力水平方面的支撑作用,打造“城市大脑”。
二是强化城市管理领域品牌建设,通过打造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区域引领城市管理。按照严于国家标准、接轨国际标准的要求,开展对标研究,指导相关行业开展城市综合管理相关标准的修订编制工作,修订完善城市维护管理相关规定,编制城市维护作业和管理定额,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聚焦“美丽街区”建设,全面完成市政市容“补短板、治五乱”三年工作计划所涉及的3268个单元治理任务。全力做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相关保障工作,加强对示范道路、示范区域市政设施养护和运行管理的指导,切实提高养护标准和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大力推进以内环内重点区域、重要道路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场馆周边为重点的架空线管理,确保全年完成100公里道路架空线入地、合杆整治工作。
三是进一步扩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范围,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水平。以“无违”创建巩固“五违”整治成果,围绕到2019年全市“无违建先进居村(街镇)”创建完成率达到90%的目标,今年创建完成率要达到50%以上。健全综合执法与行业管理的有机衔接机制,推动城管执法模式由被动处置向主动治理转变,由零星执法向整体治理转变,由单一执法向系统治理转变,着力提升执法效能。重点加强影响城市安全、侵占公共空间等类型违法建筑治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全年拆除违法建筑不少于3600万平方米。深入推进建筑垃圾、街面环境、住宅小区违法行为等专项执法整治,形成防控和治理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无序设摊治理成效,持续推进“居改非”整治,确保年内基本消除住宅小区内利用“居改非”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开展占道亭棚综合治理,继续加大拆除力度,基本做到占道经营性亭棚入场入室,基本消除违规擅设占道亭棚。同时,加强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确保全年拆除大型违法户外广告设施不少于500块,基本完成重点区域、重点类型的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整治。
四是推动共建共治共享,大力推进住宅小区“美丽家园”建设。组织实施《本市住宅小区建设“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加快推进《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立法修订。实施新版住宅物业服务规范,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监督检查。完成1000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处及主要出入口门岗规范化建设,持续开展“最美物业人”评选活动。在全市创建500个住宅小区党建联建示范点,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规范标准和信息公开制度。注重提高广大居民参与综合治理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规制健全、民主协商、社会参与、运作有序的社区共治机制,确保全市专业社会中介组织参与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同时,要着力推进800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2500万平方米郊区住宅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100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改造等民生项目实施。
(二)聚焦民生保障,完善制度措施,切实提高房屋管理水平。始终牢牢把握“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这个工作总基调,创新实践“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这个工作总路径,坚定不移瞄准“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这个工作总目标,着力解决住房保障民生工作中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为主,培育和规范并重,加快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落实各区2018年租赁住房建设年度目标任务,促进项目开工建设,通过新建、存量改建或转化、产业园区配建、集体建设用地试点等方式,不断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增加租赁住房建设供应,确保新建和转化租赁房源20万套,新增代理经租房源9万套(间)。建立全市统一、线上线下联动的住房租赁公共服务平台,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测监管。大力培育市场化、规模化、机构化的代理经租企业,支持市、区功能性国企积极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提升住房租赁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二是聚焦“控房价、稳市场”的目标任务,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牢牢把握严控高房价、高地价不是权宜之计,减少经济增长和财政收入对房地产业的依赖也不是权宜之计的基本原则,坚决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不动摇、不放松的工作要求,着力在供应、需求两端双向调控、精准发力。落实各区主体责任,切实承担各项调控职责。建立地价房价联动调控机制,有序增加住宅用地供应,保障中小套型供应比例。完善“一房一价”审核机制,实行新建商品住房预售方案“区审核、市备案”两级监管模式,合理有序安排楼盘预售。从严加强市场监管,做好商业办公项目日常监管和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房地产中介监管,规范存量房网签密钥管理,推进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三是深化完善“四位一体”住房保障体系,着力解决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问题。全年新增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5.5万套。廉租住房做好托底保障,按照“货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标准动态调整”的原则,继续对本市城镇户籍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公共租赁住房按照“规模合理、以供定需、聚焦人才、循环使用”的制度,重点服务本市科创中心建设各类企事业单位,解决青年职工、引进人才的阶段性住房困难。按照“定价科学、政策稳定、以供定需、轮候供应”制度安排,有序推进第六批次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摇号排序、轮候选房工作,并适时启动新一批次申请受理工作。按照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北京市、上海市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共有产权住房制度,推进共有产权住房工作深入发展。系统推进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优化保障性住房使用管理机制,加大保障性住房入住后违规行为的监督力度,强化住房保障信息化建设和信用管理。充分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对民生保障和改善的支持作用。
四是坚持“留改拆并举、保留保护为主”,多渠道改善市民群众居住条件。严格落实历史建筑保留保护要求,分类明确旧区改造推进方式。对规划保留保护的各类里弄房屋,提高修缮标准,既保留文化文脉,又着力满足困难群众实际居住需求,全年完成100万平方米各类里弄房屋修缮改造。稳步实施纳入保留保护范围的旧改地块改造,实施“留房留人”修缮改造或“征而不拆”改造。进一步推进实施房屋征收补偿新机制,完成40万平方米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改造,同步继续推进已批方案的47个城中村项目改造和郊区城镇旧改。按照“居民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多元筹资”原则,有序开展旧住房拆除重建改造试点,稳步实施300万平方米旧住房综合改造,受益居民6万户。
(三)坚持协调发展,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城乡建设发展水平。尽管本市大规模建设已告一段落,城市发展的重心向城市管理转移,但重大工程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作用仍不容忽视,城乡基础设施体系的均衡发展需要进一步统筹。要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聚焦重大工程、重要项目、重点地区,加大地上地下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完善枢纽型、功能性、网络化城乡基础设施体系,以高质量的新型城镇化推动高水平的城乡发展一体化。
一是持续加大推进力度,在重大工程建设方面做好加法。2018年共安排市重大工程正式项目126项,预备项目22项,新开工14项,基本建成18项,全年计划完成投资不低于1350亿元。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要求,紧密结合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重大工程“一库二计划五优化”前期工作新机制,全力推进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民生保障、基础设施、城乡发展等五大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和管理。特别是,要重点聚焦张江科学城和先进制造业、生态廊道和垃圾污水处置、文化体育卫生、首届国际进口博览会城建配套、道路交通等项目,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确保对全市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改善的作用进一步凸显。要以市重点实事工程建设立功竞赛为抓手,积极推广“文明工地”升级版措施,加大对工地扬尘、噪声和封路占路等管理,降低对城市正常运行的影响。
二是注重内涵,着力提升黄浦江沿岸地区功能和品质。拓展黄浦江两岸滨江贯通的红利,全面启动实施新一轮滨江公共空间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着力提升陆家嘴、外滩、北外滩、世博园、徐汇滨江等黄浦江沿岸地区的功能和品质。要聚焦品质提升,合理布局配置公共服务设施,精细精致建设环境景观设施,完善贯通开放区域管理标准,确保江面和近岸保洁无盲区。要聚焦空间拓展,抓住吴泾化工区、杨浦老工业区等转型发展契机,推动滨江公共空间向上、下游延伸;结合苏四期综合治理工程,同步提升苏州河两岸公共空间品质,逐步实现贯通目标,形成系统性、网络化、高品质的滨水开放活动空间。要聚焦功能完善,打造以“水上运动”为特色的体育产业发展轴,推动浦江游览集约化发展,建设充满活力、传承文脉、绿色生态、舒适便捷的世界一流滨水公共空间。
三是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认真总结农民集中居住前阶段工作,进一步完善政策、加强协调,促进农民集中居住项目加快推进。围绕资金、政策瓶颈,努力探索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利用新路,促进试点项目加快落地实施。进一步加强郊区新城、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村庄风貌建设试点,结合“美丽乡村升级版”,着力改善农房建筑风貌和院落环境,全面提升村容村貌水平。
四是决战海绵城市建设试点,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2018年是国家第二批海绵城市试点城市建设的最后一年,要全面完成浦东新区临港地区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建设任务。出台《上海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为全市2020年20%达到海绵城市要求打下基础。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海绵化改造。指导各区、管委会编制形成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确定一批市级试点区域,形成一批符合上海实际的海绵城市建设案例,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建设。加强地下管线监察管理,推进本市外环线以外地下管线普查数据入库。持续推进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将架空线入地与地下管廊建设有机结合,并协调推进管线入廊和有偿使用。
(四)注重营商环境建设,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切实提高建筑业发展水平。营商环境是重要软实力,也是核心竞争力,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上海提出的不断增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的指示要求,紧紧围绕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把制度供给作为工作的主攻方向。通过创新服务管理,改革行政审批管理模式、转变建筑业传统发展方式,努力使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
一是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面做足减法。当好新时期企业“店小二”,推行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改进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功能,及时解决企业办事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升办事服务质量。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的营商环境,以最大限度地简化施工许可审批为核心,深化建筑行业“放管服”改革工作。重点聚焦本市社会投资项目,进一步整合审批资源,提高审批效率,降低审批成本,实现“一事不两跑、一事不两批”。全市社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时间实现“工业项目”不超过15个工作日,“小型项目”不超过35个工作日,“其他社会投资项目”不超过48个工作日的目标,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同步,积极推进竣工验收环节制度改革,实现社会投资项目改革全流程、全覆盖。
二是在建筑业的转型升级方面做好乘法。继续深化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实施监理、施工电子化招投标,实现全程网上交易、网上监管、网上服务。在2017年试点的基础上,更大广度、更大深度地推进工程总承包、建筑师负责制、全过程咨询服务试点。制定新一轮BIM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着力推进BIM技术和装配式技术的深度融合。持续推动建筑装配化向工业化发展,加快推进全装修住宅和内装工业化,在保障性住房中率先推行“大开间”的设计理念。进一步深化住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制定施工企业失信惩戒规定及注册执业人员的信用管理制度,打造以诚信管理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深化推进建材使用监管机制改革,严查施工现场假冒伪劣建材,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建设工程重要建材供应信息报送制度,促进建材备案、使用、检测和监管环节信息互联互通。
三是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实现“三个”转变。制订发布《关于推进本市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的指导意见》、《上海市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促进发展规模由单体绿色建筑向区域化转变。继续推进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和灯杆综合利用,将绿色的理念贯穿建筑全生命周期,编制《绿色建筑运营工作手册》,提升楼宇智慧设施和能耗管理水平,推动发展重点由绿色建筑设计建造向运行管理转变。以新一轮城市更新为契机,着力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落实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200万平方米,推动发展方式从新建绿色建筑向城市更新转变。
(五)落实安全责任,守牢安全底线,切实提高城市安全管理水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切实把安全发展作为城市现代文明的重要标志。注重从应急管理向风险管理转变,落实完善城市运行管理及相关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为上海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安全环境。
一是加强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强化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摸清在建工地、在拆基地、高层建筑、玻璃幕墙、地下空间、市政公用管线、燃气、群租等各类风险源、风险点的本底数据和第一手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加强房屋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覆盖住宅、非居住房屋、公共建筑的安全排查和处置机制。加强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外挂结构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结合本市工程建设管理实际,对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本行政区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理顺未纳入施工许可管理的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职责,落实安全监督检查责任。研究制定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标准化管理制度,以外脚手架为试点,推进外脚手架标准化和定型化管理。深入总结装配式建筑安全管理规程,建立装配式建筑安全管理制度框架。大力推进质量安全行为管理标准化,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和勘察质量管理信息化等工作,注重运用市场化、信息化手段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三是形成防范有力、系统严密的城市安全防御能力。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建立与城市运行风险相匹配、覆盖应急管理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行业突发事件应急体系。聚焦重点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完善本市住房城乡建设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安全标准,全面提高灾害防治水平,为本市构建全天候、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运行安全保障体系打下坚实基础。
此外,要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上海市历史文化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上海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液化石油气管理办法》等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重点法规规章的修订制定。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强化“三个意识”,增强“三种本领”。
同志们,做好上述工作,我们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善于把握机遇、找准定位、顺势而为,把贯彻市委市政府指示要求作为贯穿一切工作的主线,切实强化“三个意识”,才能不辜负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殷切期望。
一是必须增强大局意识。做好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的工作,必须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一切工作放到市委、市政府大的战略部署和战略考虑中去。目前,我们承担了大量常态、具体的事务工作,必须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上来,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维护市民群众利益这个大局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能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到简单的工作重复做,重复的工作用心做,用心的工作坚持做;才能用创新的办法将平常、具体、困难的工作做得更精细、更有特色,更有成效。
二是必须增强对标意识。只有对标先进,才能知不足。上海的城市发展虽然走在全国前列,但对照卓越全球城市的目标愿景和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对照自身面临的客观条件和挑战,我们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差距。我们必须按照李强书记提出的“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对标兄弟省市先进经验”的要求,在进步面前找差距,在成绩面前找不足,切实强化对标意识。比如,在城市管理方面,要对标东京等国际城市在政府架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技术标准规范、城市运行机制、具体管理措施等方面好的经验做法,与上海相关要素进行对比研究,形成一系列政策建议或工作建议,指导本市城市管理工作通过对标实现精细化的目标。
三是必须增强改革意识。李强书记多次强调,要坚定“改革开放再出发的信心和决心,坚定不移做深做透改革开放这篇大文章,努力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去年12月22日,本市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有媒体在报道这场大会时,用了“上海优化营商环境放大招”的标题。这次“大招”涵盖了政府面向市场需求、强化自身改革的多个方面,力度空前。比如,在市场准入、施工许可等企业反映强烈的环节,政府的审批事项及流程就需要大幅优化精简。目前,《进一步深化本市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已经出台,对我们而言,这样的改革难免伤筋动骨,是一次“革命性的再造”,同时也是带动整个建筑业改革的重要突破口。虽然改革会涉及多部门的利益,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我们必须增强改革责任的担当,通过高效的制度供给,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根本,以绿色、循环、低碳为主线,以从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为牵引,推动整个建筑业转型,推进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各领域改革向纵深发展。
同志们,进入新时代,我们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大变局,国内外环境深刻的变化,工作对象和工作条件的深刻变化,知识更新周期的大大缩短,需要我们把学习知识和技能作为一种常态。自觉学习、加强实践,永不自满,努力增强自身的工作本领。
一是要努力增强调查研究的本领。当前,全市正在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的学习调研实践活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调查研究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是工作的基本功,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为此,我们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把调查研究作为开展工作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深入基层一线和服务对象,认真倾听民声、了解民意、汲取民智,真正做到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要在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力求找准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在制度供给上花力气,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着力提升自身的调查研究工作能力。
二是要努力增强统筹协调的本领。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大量工作既需要市区协作,还需要企业、社会各方共同努力。比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都是通过强有力的统筹协调,充分调动各方资源,最后取得阶段成效。我们要继续发扬这些好的经验做法,发挥好各类综合协调平台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市区协作、部门协作,进一步发挥企业、市场、专家、群众等社会各方作用,特别是要善用媒体,重视舆情民意,努力提升内外协调能力,确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给我们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是要努力增强主动服务的本领。提高主动服务、跨前服务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水平,是转职能、转作风的内在要求。我们要聚焦打响上海服务品牌的战略要求,坚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深入思考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如何更好的服务市民群众、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服务市区相关部门,在“放管服”改革上下更大功夫,着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关键是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想问题、作决策、抓工作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求真务实、不务虚功。
同志们,面对形势发展的新要求,承载着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业已经开启了新征程。我们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推动本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领域工作向更高质量水平发展。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