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 2018-01-30 )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城市安全运行

  为切实做好今年春节期间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保安全、保供应、保运行、保民生工作,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市住建委部署2018年春节期间各项管理工作:

  一、切实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设施运行管理。要求各单位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超前研判各种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管控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防事故发生。认真排查并及时整改在建工地、拆违工地、燃气设施、地下空间、住宅小区、建筑玻璃幕墙、住宅修缮工地、征收(拆迁)基地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重点抓好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整治以及燃气无证违法经营、地下空间违规使用等专项整治。加强各类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以及重点部位巡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冬季低温、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对工程建设与设施运行造成的影响,落实好各项季节性应急预案。

  二、认真抓好住宅小区安全管理。要求各区房管部门加强对老旧住宅、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督促产权人、承租人及时消除火灾等安全隐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法律法规、行业服务规范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工作,确保安全运行;加大对小区道路、楼道、地下车库等共用部位的日常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居(村)委会,并采取相应措施;落实小区水箱、水池上锁和车辆进出登记等安全防范措施;提醒业主做好空调外机、 防雨篷、花架等外墙附着物的自我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要求各区房屋维修应急中心落实应急队伍,确保节日期间市民群众应急报修响应及时、处置迅速。

  三、全力保障燃气正常供应。要求燃气管理部门和燃气企业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燃气“保高峰”工作,加强对燃气安全供应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燃气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燃气“保高峰”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及时掌握天气动态,早作准备、早作预测、早作调整;要做好管线巡查、后勤保障和信息报送工作,确保人员到位,设备完好,遇到突发状况做到及时组织抢修。

  四、切实保障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认真开展本市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区域排摸和专项检查,特别对政府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欠薪隐患要进行全面排摸,做到建筑工程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排摸和检查工作的全覆盖、无死角。要求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通过“黑名单”制度对欠薪责任企业严惩重治;对企业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导致欠薪矛盾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情况严重的,要依法停工整改;对企业恶意拖欠工资或者恶意讨薪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要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即知即报制度,认真分析、妥善处置好每一起欠薪投诉。

  五、切实强化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全面加强应急管理,聚焦重点,进一步落实预测、预警、预报机制,落实应急抢险队伍和物资储备,加强信息收集传递、协同配合,强化应急协调联动,积极稳妥应对各类灾害性天气,有力处置涉及安全生产、设施运行、市民生活、社会稳定等各类紧急突发情况。要加强节日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要严肃值班纪律,确保值班人员时刻在岗、值班电话时刻畅通。要加强信息收集,做好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同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安全意识和风险意识,全力做好节日期间的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广大市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