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朱晓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 2018-04-26 )
沪建委〔2018〕63号
关于朱晓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朱晓峰同志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
沪建委〔2018〕63号
关于朱晓峰同志免职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朱晓峰同志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工程建设处(市重大工程建设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