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变更《上海房地》主管单位的批复 ( 2018-12-26 )
索取号 | AB4901175-2018-017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沪建科信〔2018〕644号 | 记录形式 | 文本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上海市房产经济学会:
你学会《关于<上海房地>杂志变更主管单位的请示》(沪房学会﹝2018﹞发字第23号)收悉。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结合机构改革等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上海房地》主管单位由原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变更为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此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