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01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 2018-03-26 )
索取号 | AB4901175-2018-003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
文件编号 | 沪建法规〔2018〕148号 | 记录形式 | 文本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法规〔2018〕148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01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我委决定延长《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01号)等8件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
附件:《关于印发﹙上海市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和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检测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13﹞201号)等8件规范性文 件目录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