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保障处 ( 2016-06-28 )

  (一)组织起草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汛防台和反恐怖工作规范性文件,完善应急管理体系;

  (二)组织制定并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汛防台和反恐怖工作预案;督促相关部门和责任主体编制单项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专家库,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突发公共事件的专家咨询活动;

  (三)负责协调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领域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配合相关部门督促突发事件的责任主体落实善后工作;组织开展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的后评估工作;

  (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落实应急物资的储备、更新和管理,规范应急经费使用;

  (五)加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防汛防台和反恐怖工作检查、指导;

  (六)配合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