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 2019-03-05 )

索取号 AB4303682-2019-012 载体类型 纸质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19〕134号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19〕134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 2018 年第四季度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巡查主要检查现场管理机构设置,项目经理、总监理 工程师及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现场工程管理与各 项法律、法规、规章符合性及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承发包、检测等制度贯彻落实情况,抽查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 理状况。

  巡查组共巡查了嘉定、奉贤、金山、浦东、宝山、松江、徐汇、虹口、普陀、杨浦、黄浦、静安、市管区域、临港地区、 自贸区等15个区域21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239.41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 21 家、施工总包企业 20 家、监理企业17家。其中包括奉贤区安全事故责任企业扩大检查项目1个,三季度协查通知书所涉施工企业项目1个。

  同时,巡查组对虹口、青浦、金山、浦东、嘉定等区 6 个 已巡查项目实施了工程巡查“回头看”检查。针对“回头看”检查 中发现的:上海珠江景峰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实(集团)有 限公司、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联合体存在问题较多以 及虚假整改的情况,向静安、闵行、临港等三个区域的建设行 政管理部门发出协查通知书,对相关企业在其管辖区域内的在 建工程进行了扩大检查。

  二、总体评价

  根据巡查量化表数据统计分析,第四季度巡查反映项目总 体相符率为83%,主控项相符率为84.6%,一般项相符率为80.2%。相比第三季度巡查,总体相符率、主控项相符率以及 一般项相符率略有降低。其中,安全(大机)方面总相符率为82.4%,主控项相符率为81.5%;质量(材料)方面总相符率 为77.7%,主控项相符率为77.7%;市场(监理)方面总相符 率为84.9%,主控项相符率为89.4%。安全、市场方面相符率 与第三季度相比略有提升,质量方面相符率较第三季度有所降低。

  三、存在问题

  (一)安全方面主要问题

  1、50%的项目未按规定落实大气扬尘污染控制措施。如: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承建的嘉定新城 B18-1A 地块商办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沪建质安〔2018〕151号文件要求编制大气污染防治方案并实施。

  2、44.2%的项目临时用电设施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违 反强制性条文。如:浙江长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宝山区顾村镇老镇改造安置基地配套商品房项目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公司级审批人未参与共同验收,不符合规范要求。

  3、34.6%的项目在文明施工管理方面存在缺失。如:上海 智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普陀区金光商务区东侧地块智富名品城二期项目,现场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混放,地下室多处积水,文明施工状况差。

  4、25%的项目未按规定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 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如: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海粤申创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塔机 安装自检记录有缺项漏项,无吊索具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二)质量方面主要问题

  1、62.7%的项目未按文件要求开展质量行为标准化管理。 如: 上海科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港南汇新城NNW-C4D-02地块项目新建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质量标准化实施方案,未按规定开展材料封样工作。

  2、22%的项目砌体工程未按照图纸要求施工,20.3%的项目钢筋混凝土工程未按照图纸要求施工。如:上海嘉实(集团) 有限公司、广东珠江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的俞泾浦 南、四平路西地块综合开发项目,2#楼 27-28 层 GBZ15、GBZ14 柱纵向受力钢筋规格、位置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且未办理设计变更文件;2#楼 27-28 层楼梯斜撑段纵向受力钢筋未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使用带 E 钢筋。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违反规范强制性标准。

  3、50.8%的项目未按规定建立建材综合管理台账或者台 账登记不符合要求。如:上海智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普陀区金光商务区东侧地块智富名品城二期项目未按规定建立幕墙材料管理台账。

  4、42.4%的项目材料进场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已使用。如: 上海明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上海粤申创新产业研发中心项目,施工单位于10月26日进场的混凝土加气砌块约13500块,现场已使用但未按规定在使用前对进场材料报监理验收。

 5、30.5%的项目结构性或功能性材料未按规定进行检测或者存在先试后用现象。如: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港奉贤园区二期04FX-0002 单元B0701 地块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门窗传热系数、中空玻璃密封性进行进场复验。

  (三)市场方面主要问题

  1、67.8%的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单独支付人工费,35.6% 的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如:中铁 上海工程局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宝山区改扩建工业 研发用房项目,建设单位未按沪建建管〔2016〕1206 号文件 要求单独支付人工费;上海利嘉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嘉定 新城 B18-1A 地块商办项目,建设单位未按市人大常委会第 42 号公告规定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措施费。

  2、35.6%的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提前施工。如: 上海孚金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上海金山工业区 JSS3-0402 单元 12-01 地块商品住宅项目,围护工程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提前施工。

  3、76.3%的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如:上海四海建设工程造价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新发展 H10 地块新建项目(除桩基)三标段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 编制高支模安全监理细则及防水工程监理细则。

  4、45.8%的项目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对施工分包单位进行审查。如:上海福达工程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临港南 汇新城 NNW-C4D-02 地块项目新建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节能工程分包合同未签订,监理未对相关分包单位审查,现场已施工。

  四、问题处理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管理办法》及相关要 求,第四季度巡查组共签发整改通知单 22 份,局部暂缓施工指令书 12 份,暂停施工指令书 2 份,对 5 个项目签发了行政处 罚建议书,并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见附表)。 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 为记分管理办法》(沪建管〔2015〕766  号)文件要求对项目 经理实施记分,第四季度共对 20 名项目经理实施了记分,总 计 G42 分、D133 分,其中达到 G12 分的 1 人,达到 D12 分不足 D20 分的 3 人。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 产工作的重要性,强化“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加强组 织领导,周密研究部署,狠抓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要清醒 认识当前依然严峻的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深入研究分析全国 “两会”前后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重点针对节后复工 复产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部署后的落实到位,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施工安全。 

  (二)全面排查治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重 点抓好“五项”排查内容,推动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一是重点排查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确保各类安全设施无缺损且灵敏、可靠、牢固;二是重点排查高大模板、脚手架、深基 坑、起重吊装、职工宿舍及其它临建设施等“危大工程”,预防 施工坍塌事故;三是重点排查建筑临边、洞口坠落、登高作业、 作业平台坠落、施工吊篮、施工升降机防护不严密坠落等安全隐患,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四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电线是否浸水、老化、漏电,预防触电事故;五是重点排查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地下暗挖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作业环节和部位。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 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有效防范各类事故 发生。

  (三)严格安全把关,确保复工平稳有序

  工程参建各方要认真落实复工复产各项安全措施,严把责 任落实关、人员到位关、人员培训关、隐患排查关等“四个安 全关”,要制定严密的项目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发现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复工复产期间发生事故。施工单位要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员工必须严格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对节后回原岗位工作的其他员工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再教育再培训,对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岗前再教育,切实提高广大员工排查隐患、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的能力,引导员工尽快从节日的放松状态转入到正常的工作状态,坚决防范因人为误操作和“三违”现象而引起的生产安全事故。

  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开展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检 查工作,凡检查中发现未经施工企业、建设、监理单位安全检查复工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专职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不到岗的;从业人员没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违反复工复产管理规定,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应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