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19-02-25 )
索取号 | AB4303682-2019-007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19〕68 号 | 记录形式 | 文本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19〕68 号
关于批准《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排水管理处、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主编的《城镇排水泵站设计标准》, 经我委审核, 并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 备案号为 J12396-2018),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J08-22-2018,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 1.0.3条、 第9.2.5条为强制性条文 。 原 《 城市排水泵站设计规程》( DGJ08-22-2003 ) 和 原 《排水泵站自动化系统设计规程》(DG/TJ08-2124-2013)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 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