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 2019-02-25 )
索取号 | AB4303682-2019-005 | 载体类型 | 纸质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19〕66 号 | 记录形式 | 文本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沪建标定〔2019〕66 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华建集团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总院主编的《公共建筑绿色设计标准》,经 我委审核,并报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同意备案(备案号为 J12671-2018),现 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 DGJ08-2143-2018,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第 6.3.1条、第 8.4.4 条、第 10.5.1 条为强制性条文。原《公共建筑绿 色设计标准》(DGJ08-2143-201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同 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九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