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标题:
关于图纸送审
来信编号:
网[2018]000203705
来信时间:
2018-10-26
来信内容:

咨询:2010年11月送审的施工蓝图,在2012年5月开工建设,期间涉及新规范的实施,是否需要按照新规范修改设计重新送审?


发布日期:
2018/10/29 12:00:00
回复单位: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回复内容:

您反映的信访事项已受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咨询2010年11月送审的施工蓝图,在2012年5月开工建设,期间涉及新规范的实施,是否需要按照新规范修改设计重新送审。

本机关认为,送审的施工蓝图是否需要按照新规范修改设计后重新送审,取决于新规范对于时效的具体认定,若新规范中明确规定2010年11月之前的施工蓝图需要按照新规修改重新认定,则需要您按照现有的规定修改后,重新送审。反之,不需重新送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