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即日起全面开展房屋建设工程安全隐患百日专项整治活动 ( 2019-05-20 )

为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从即日起至9月底,本市将集中开展“百日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本市房屋建设领域存在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建立完善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的长效监管体系。

本次排查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修缮工程,拆房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专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对项目建设程序、市场行为、主体履责、安全措施落实、施工关键节点、隐患整改落实等情况实施全要素、全覆盖、全过程排查整治。无论是否申领施工许可、是否需要办理施工许可的项目全部纳入排查范围。同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业务流程,形成从隐患排摸梳理、标识警戒到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风险隐患销项等的封闭管理链,确保排查整治过程受控,发现的每一个问题得到切实整改和妥善处置。

本次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负责专项整治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各区政府负责辖区内专项整治的牵头协调、推进落实工作;各街镇负责具体落实辖区内房屋建设领域安全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单位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各区建设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负责做好具体业务指导,协同推进辖区内各类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为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效,切实提高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区将成立“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市、区、街镇三级建设和房屋管理资源,加强房屋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力量,并强化发挥街镇安办安全管理职责和网格化巡查发现作用,加大对各类在建工地的监管巡查力度。同时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立即开展项目自查自纠,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物业企业加强对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外立面整治专项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及公共区域设施安全的巡查,将隐患排查和物业五查制度结合。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对于举报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市民,按照《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予以奖励。

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现场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的相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坚决依规开具整改指令单,并督促整改到位。情节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同一企业被查出多处工地需停工整改的,其法定代表人将被管理部门约谈,并视情况采取责令其所属工地全部停工自查、行业内通报、列入行业“黑名单”、暂扣或吊销资质等措施。对于顶风违法违章的企业,一律顶格处罚,不断提高失信企业和违法个人的惩戒警示力度。


附:

各类工程排查要点

针对新建工程,全面排查可能引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坍塌、触电等事故隐患以及基坑、密闭空间等危险性较大,易发生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作业环节和危险部位。针对改建、扩建工程,检查设计和施工方案是否完备、安全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特别要加强对老旧厂房、宾馆酒店、商办楼宇、学校医院等改建工程的排查。针对修缮工程,重点检查涉及结构加固和变动的成套改造项目、厨卫改造项目、里弄房屋内部整体改造项目以及优秀历史建筑修缮项目。针对拆房、拆违工程,重点检查人流密集区域周边、危险性较大的拆房工程项目,对巡查发现的疑似拆违工地,应向属地政府核实,做到不留盲区。针对装饰、装修工程,着重检查是否有改动结构,特别是改动各类承重的柱、梁、墙的情况。对于未经设计、未经审图擅自更改的,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按要求恢复原状,同时落实防护措施,确保安全。针对建筑物外立面及附属设施安全隐患整治工程,重点检查是否建立安全隐患巡查发现日报机制、及时采取警戒警示和排险防范措施、落实整治方案及排定整治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