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第一次建设工程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通报 ( 2019-11-06 )

沪建安质监〔2019〕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监理企业落实监理报告制度的执行,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报告若干规定》(沪建质安[2018]226号)的要求,积极响应市住建委在全市房屋建设工程全面开展的安全隐患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提升现场监理的工作质量,促进监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市安质监总站于2019年7月中旬至8月中旬,进行了2019年度第一次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概况

本次检查覆盖16个区和3个特定区域管委会,共抽查了27家监理企业的28个项目,其中13家企业为近一年发生安全事故项目的监理单位。检查的工程均为房建类的新建、改扩建和装饰装修类项目。工程类别涵盖了住宅以及学校、医院、办公楼、仓库、厂房等公共建筑。

本次检查采取检查项目和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的“双随机”做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各企业监理报告上报的及时性,以及上报的信息与现场实际情况的相符性。

本次检查,共对26家监理企业,开具了27张整改指令单;对7个项目的监理企业及总监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二、总体评价

从抽查结果来看,同比去年全市监理企业在落实监理报告制度方面有所改进,但部分报告上报的信息和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尚存差异,监理报告的上报率仍需进一步提高,监理企业对现场监理项目组的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抽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理报告上报率参差不齐

根据信息系统统计显示,部分监理企业监理月报上报率偏低,全市各监理企业上报率高低差距较大。

(二)监理报告上报的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相符

1、针对监理月报中“质量/安全月生产重点推进工作执行情况”的要求,较多监理企业缺乏过程管理资料。

2、监理报告中对危大工程的辨识审核工作不到位,辨识清单缺失或辨识项目不全。

3、部分监理企业在监理专报中对“危大工程施工管理审核”工作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存在较大差异。如:部分监理细则不全、方案论证未签字、危大巡视记录不全、总监带班记录未如实填写,而信息填报显示均为“相符”。

(三)监理报告上报信息有误

部分项目总监对上报工作不够重视,填报随意,信息存在明显错误。

(四)监理单位未能正确使用监理紧急报告

监理单位未根据监理报告若干规定的要求正确上报监理紧急报告,存在该报不报或不恰当上报的情况。

(五)现场监理负责人履职不到位

部分项目总监到岗率较低,对工程现场情况一无所知,任由他人行使总监不得委托的事项权力,违反《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的相关规定。

(六)企业及现场项目人力资源管理失控

个别项目由于人员变动变更手续不完善、上报人员对监理报告信息系统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监理报告未及时上报。

三、检查后续处置

对本次监理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中发现的现场管理较混乱、总监到位率较低、上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监理人员履职不到位的监理企业及个人进行通报批评(通报批评名单详见附件),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监理企业应进一步加强本企业监理报告制度的管理,明确责任落实,督促项目总监切实履职,有效提高监理报告的工作质量,杜绝弄虚做假,使监理报告发挥应有的效用。

市安质监总站在2019年的第二次监理报告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中,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较多问题的企业将进行重点抽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