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15年工作计划 ( 2015-07-08 )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谋划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届市委七次全会,已经对我国和上海所面临的总体形势进行了全面分析,住房城乡建设部和市委、市政府对今年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做好今年的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任务繁重艰巨,意义重大深远。

  做好2015年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市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对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2014年市委、市政府重大课题调研成果和已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坚持安全为先、民生为本,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管建并举、重在管理,切实把工作重心聚焦到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上来;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切实把改革推动、创新驱动作为行业转型发展的新动力;坚持依法治理、系统治理,切实构建特大型城市常态长效治理的新常态,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城市管理和社会治理新路子。

  2015年要着力做好以下七方面工作:

  (一)以保障安全为底线,确保建设管理领域安全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建设管理领域安全形势总体受控。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抓好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突出抓预防、抓细节、抓日常,切实加强建设工地安全隐患源头治理,重点强化施工现场“五方主体责任”和高空作业、模板支架、深基坑等高风险环节安全责任的落实,深入开展预防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强化安全生产飞行检查和第三方检查,从严从快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抓好燃气管线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运行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行业安全排查,大力推进燃气隐患管道改造和城镇燃气管道占压整治。加快建立健全地下管线巡护和隐患排查制度,严格规范管线建设行为,严格控制掘路总量。加强本市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管理研究,全面开展地下管线普查,深入开展本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专项检查,确保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加强水务、垃圾处置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运行管理。三是抓好住宅建筑特别是老旧房屋安全。结合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和旧住房综合改造,进一步加大对楼梯堆物、封闭消防门、挤占应急通道等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加快推进老旧住房安全排查后续处置整改,确保市民群众居住安全。四是抓好拆违和渣土运输安全。加强拆违安全管理,及时拆除影响公共安全和本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加强建筑渣土源头管理,强化对施工现场的监管和对渣土运输企业特别是驾驶员的安全教育,严禁超载、超速和偷乱倒等违规行为,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

  (二)以推动落实为抓手,全面深化行业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重大调研成果,不断深化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行业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四个方面:一是全面推进区县城管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完善本市区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及时开展政策实施的跟踪评估,做实区县城管执法局,推动城管执法力量下沉,完善执法清单和执法程序,提高基层城管综合执法实效。二是推动街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转。结合本市街镇机构改革,指导区县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早落实人员编制、管理资金、办公设备和办公用房等资源保障,确保中心尽快挂牌且有效运转。三是继续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围绕实现养护作业质量提高、成本降低和监管机制完善等改革目标,指导区县继续深化养护作业市场化改革,同时积极推进转制职工历史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四是加快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聚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改革招投标监管方式、完善监理制度”等重点环节,进一步优化完善本市建筑业监管体制机制。此外,稳步推进本市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长效管理机制,做好新组建的委属城市管理事务中心的筹建和启动工作。

  (三)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快推动行业创新转型发展。

  围绕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目标,主动对接市委重点调研课题,瞄准行业创新切入点、转型突破口,进一步加大行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积极申报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今年全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供地面积总量比例不少于50%,单体预制装配率逐步提高至30%。同时,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在高架桥隧等市政项目中的应用。二是全面提升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水平。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推动组建上海BIM技术推进中心。出台BIM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政策扶持,加大政府工程试点应用力度。三是继续推进绿色建筑和建筑节能。全面推进《上海市绿色建筑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完成400万平方米的国家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基本建成覆盖本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耗监测系统。加强主要结构性和重要功能性材料管理,推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四是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等重点专题研究。落实全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开展海绵城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等重点专题研究,以桃浦、吴淞等区域转型发展为契机,积极推进建设试点。五是大力提升城市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各类先进科技的广泛应用,使城市运行管理更加安全、环保、便捷、有序和人性化。年内启动实施城市网格化管理市级平台改造,完成上海地下空间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水平。

  (四)以长效管理为目标,不断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深化城市网格化管理,夯实城市管理的基层基础,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长效机制。重点抓好五个方面:一是加强城市综合管理的统筹协调。切实履行好市城市综合管理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强化与市市政市容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市数字化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整合,及时研究解决城市综合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各区县、各部门协同推进城市综合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深化拓展城市网格化管理。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深化拓展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效能的实施意见》,推动网格化管理向街镇延伸、向居住小区和农村地区拓展;加强网格化管理与大联勤、大联动、“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整合互动,使网格化管理平台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基础性平台。三是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贯彻实施《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启动加强住宅小区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完善本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服务的责任清单,健全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进一步规范物业使用和文明居住行为,破解一批住宅小区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四是继续巩固顽症难题治理成果。继续推进违法建筑、群租、无序设摊、渣土运输等顽症治理,抓好已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地,确保力度不减、工作不松,防止反弹和回潮,同时修订、完善相关制度,健全常态长效治理机制。五是抓好重点区域市容环境整治。加大迪斯尼区域、虹桥商务区等关注度较高区域、区与区交界区域和城乡结合部区域的环境整治力度,全面完成“特定区域”环境治理三年行动各项任务,让市民身边的市容市貌得到明显改观、城市重点区域保持有序整洁美观。组织协调推进第二届“世界城市日”活动筹备工作。

  (五)以改善民生为根本,持续改善市民居住生活环境。

  聚焦民生热点,回应群众期待,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加快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努力让市民群众居住生活环境更加美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新建筹措各类保障性住房和实施旧住房综合改造11.5万套、基本建成10万套。继续推进113个大居外围市政配套建设,进一步方便入住居民生活。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善公积金相关政策,进一步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二是继续推进旧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推进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55万平方米改造,完成在拆地块收尾40块,加大“毛地出让”地块改造启动力度。拓宽旧改融资渠道,强化征收补偿监管,合理控制征收成本。全面完成35个“城中村”试点地块的改造启动目标。同时,全力完成2000万平方米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和90万户老旧小区表前供电设施改造。三是持续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大力推进绿地、林地、湿地融合发展,加快外环生态专项建设,再命名一批林荫道,实施老公园升级改造27座。新建绿地1000公顷,其中公共绿地500公顷。建设林地7.5万亩,确保完成“十二五”15%的森林覆盖率目标。完成立体绿化40万平方米。启动实施第六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固废专项等相关工作。加快生活垃圾末端处置设施建设推进,持续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此外,结合体制机制的理顺,完善道路和公共区域照明管理;加强本市加强对各区县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指导,做好无障碍市县创建检查验收的筹备工作。

  (六)以重大工程为抓手,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体系。

  充分发挥重大工程实施意见及配套细则的政策效应,加快重大工程、重点区域建设,为全市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提供有力支撑。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统筹推进重大工程建设。2015年安排正式项目83个,预备项目24个,年度投资规模与上年基本持平。加强项目前期储备研究,着力提高项目成熟度,确保“十二五”期间重大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加大重大矛盾化解力度,持续推进铁路上海南站和虹桥机场航空噪声治理,基本完成39件无法办理产权证矛盾的化解收尾。二是继续加快重点区域建设。基本建成虹桥商务区核心区、世博园区央企总部集聚区主体项目,基本完成迪士尼乐园配套项目建设,加快临港地区和前滩、徐汇滨江等区域开发建设,全面推进黄浦江两岸滨江公共空间贯通工程,力争实现重点区段开工建设、主要断点年内辟通。三是加快郊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落实城乡发展一体化重点课题调研成果,重点加强郊区新城、小城镇、新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建设,完善相关政策和建设标准。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进村庄改造和农村水环境及河道整治,加大镇村级河道疏浚、村沟宅河治理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造力度。

  (七)以编制“十三五”规划为契机,全面谋划好行业中长期发展。

  坚持比肩国际一流城市的定位,围绕重大问题、重大目标、重大布局,拓宽思路,深入调研,精心编制出一流规划。一是积极主动参与全市总规修编和本市“十三五”规划编制。要争取进一步提升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工作在全市大局中的位置,为未来五年工作争取更多空间和更有利条件。二是认真研究谋划制定本市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十三五”规划。特别要编好城乡建设和管理、黄浦江两岸地区发展等市级重要专项规划,为未来五年发展进一步厘清思路、凝聚共识、明确方向。

  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自身建设是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过去的一年,我们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积极稳妥完成机构改革,市建设交通委正式改名为市建设管理委,工作重心进一步向城市综合管理转移。我们坚持依法行政、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全年共取消、合并、简化了10项行政审批项目,向区县下放了10项行政审批事项。委行政审批事项已减少到19项,精简幅度近70%。行政审批标准化全面推进,审批时限进一步缩短,企业负担有所减轻。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看到自身建设中的不足,“四风”整改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职能转变还不彻底,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没有根本改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增强,中央巡视组巡视发现本市建筑市场招投标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新的一年,我们要围绕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高、两少、两尊重”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推动完善行业法规和标准,切实加强制度保障。

  配合做好《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上海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和《上海市绿色建筑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规章的修订、制订。抓紧出台《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配套管理细则。加强全行业法制教育和培训,提高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修订本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推进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修订工作,加快“装配式建筑”、“BIM技术应用”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编制。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完善造价信息发布机制,依法规范市场主体计价行为。此外,要聚焦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点难点,深入开展城市管理法制体系、城乡一体化建设、建设管理科技创新体制机制等重大课题调研,并积极推动研究成果不断向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转化。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按照市审改办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复制推广自贸区经验,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和责任法定化,做好市建设管理委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力争上半年向社会公布权力清单。针对行政审批相对人反映集中的审批时间较长、评估事项较多的问题,认真落实市政府有关第七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文件精神,继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取消重复评估评审事项,减少自由裁量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重点做好工程建设行政审批的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各类企业资质及执业资格人员以及项目流程的无纸化申报和审批,完善线上审批管理留痕制度,实现对管理行为可查询、可追溯。完成建设市场管理信息平台升级改造,完善项目、企业和人员三大数据库,大力推进建设程序、市场主体准入等审批信息化工作,加快实现网上办理和电子审批。扩大数字化审图覆盖面,抓好白图代替蓝图试点运用,逐步建立电子图纸交付方式,尽快将数字化审图模式纳入日常建设管理流程。

  (三)聚焦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不断创新监管方式。

  在监管环节上,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与工商、社保等部门监管数据的共享互通,加快建立联动监管机制。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建设市场信用体系,推广施工招标应用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健全黑名单制度,力争清除一批不规范、不诚信的企业。加强过程监管执法,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等行为的多发势头。贯彻落实市委关于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要求,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方式和标段划分审核,加快推进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影响和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的机会。着力推进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工作落实,推进岗位培训考核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并选择部分岗位进行试点。切实加强建筑行业注册人员管理,着力规范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此外,聚焦行业重点工作,积极加强专项和专案稽查工作。

  (四)坚持践行群众路线,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执行本市30条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委机关接待、会务等规章制度,继续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落实基层调研制度,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着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预算管理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作用,更好发挥公共财政资金效应。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加强城维项目、“三公”经费等资金的审计。严格队伍管理,切实加强勤政建设,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和问责机制,着力提高工作的执行力,切实做到奖勤能、罚懒庸、提效能。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围绕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领域的关键岗位和薄弱环节,健全权力制约和风险防控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和查信办案力度,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腐败现象。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强法治信访建设,强化分级分责制度落实,积极打造“阳光信访”,全力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