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19年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计划的通知 ( 2019-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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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房更新〔2019〕168号

关于调整2019年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区建设管理(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 

  为确保完成2019年度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任务,经对各区有关部门上报的纳入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的清单进行审核,发现存在部分拟改造对象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时不符合条件等情况,现根据工作实际,对年初下达的计划进行调整,调整后,2019年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重点户)计划为249户,其中:浦东新区40户,奉贤区45户,金山区80户,松江区26户,青浦区18户,嘉定1户,崇明39户。 

  请根据《关于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专项救助对象认定工作的若干意见》(沪建村镇联〔2016〕27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农村低收入户危旧房改造工作的通知》(沪建房管联〔2018〕64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对象认定,加强建设指导,完善档案信息,及时组织竣工验收,确保本年度计划任务在2019年12月底前全部竣工。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