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使用《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8 版)》 的通知 ( 2018-02-06 )

索取号 载体类型 纸质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房保障〔2018〕28号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房保障〔2018〕28号

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以及新制订的《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以下合称《合同示范文本》) 印发给你们,并决定自2018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推行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出售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以及政府指定机构转让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应采用《合同示范文本》与购房人订立合同。

  二、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做好《合 同示范文本》的推行使用和日常管理工作;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做好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出)售、买卖合同网上备案等相关工作。

  三、《合同示范文本》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jsjtw.sh.gov.cn)和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http://www.sgs.gov.cn)予以公布。

  四、《合同示范文本》由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制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出于商业目的擅自翻印和出售。今后在未制定新的版本前,本版本延续使用。

  附件:1.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预售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

     2.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

     3.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二○一八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