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机构 ( 2019-04-12 )

责任单位:市房屋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市电力公司

实施主体:各区人民政府

市房屋管理局:负责会同市应急局、市电力公司组织编制《201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为7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区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市应急局、市电力公司:协同市房管局编制《2019年市政府实事工程“为700个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实施方案》,指导督促各区项目建设、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

各区人民政府:负责属地项目建设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项目全过程建设工作,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