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7-12-07 )

索取号 AB4003168-2017-009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沪建办发〔2017〕1021号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办发〔2017〕1021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为全面加强和改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把握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安全发展,

  坚持改革创新,坚持依法监管,坚持源头防范,坚持系统治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深入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系统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上海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的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环境。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一)摸清底数,理清台账。摸清在建工地、在拆基地、高层建筑、老旧住房、小区电梯、玻璃幕墙、地下空间、市政公用管线、液化气、小区地下室出租、群租等各类风险源、风险点的本底数据和第一手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覆盖。在全覆盖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逐项备案,建立台账,列出清单,夯实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二)加大力度,排查隐患。迅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既要全面部署、不留死角,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以及屡查屡犯问题的排查、复查。同时严格对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破除惯性思维,认真查找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责任落实、预防控制、能力建设、事故查处以及管理制度、标准、技术、方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堵塞漏洞,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建设。

  (三)严格整改,注重实效。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行动,注重时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对于整改难度较大、短期内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要严密监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落实防范措施,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间表,挂牌督办,集中力量攻关,确保尽快整改到位。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完善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加强综合协调,明确监管职能界面,加强机制建设,强化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执法协同机制。切实落实属地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安全监管执法,把各项规定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责任人。督促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

  (二)推动安全监管方式创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督查。积极发挥网格化和社区群众作用, 积极推广新技术的使用,更多运用市场化、社会化、信息化方式提升管理、监督、服务、保障能力,努力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安全监管视线,推动监管执法工作效率的不断提高。

  (三)加大安全执法力度。持续推进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各重点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对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加大飞行检查力度,实行动态管理。对未有效排查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严格对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建立与城市运行风险相匹配、覆盖全过程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防控体系,完善防灾减灾标准体系,提高基础设施安全标准,优化完善预警预报机制, 加大防灾减灾科普宣传力度,加强防灾减灾工程建设。着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强化应急演练,落实救援队伍,储备救援物资,确保突发事故能及时有效处置。

  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消除麻痹思想,不断拧紧安全螺丝钉,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实施,层层压实安全管理各方责任,始终保持越来越紧、越来越严、越来越实的工作状态,以最严的标准查找问题、堵塞漏洞,以最严的要求加强执法、落实责任,以最严的措施落实整改、加强管理。

  (二)制定方案,持续推进。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突出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制定本部门、本单位进一步加强城市安全运行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行动方案,并把相关工作与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制度建设、谋划好明年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结合起来,持续推进实施。

  (三)落实制度,及时报告。请于12月22前将本次安全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改的情况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同时严格执行安全事故和其他紧急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制度,确保第一时间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报告相关情况。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