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0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19-05-28 )

您提出的“关于从细节入手真正实现精细化管理的相关意见建议”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针对本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的现状、差距提出了相关政策和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了人大代表对本市水环境治理、垃圾管理、空调外机管理等生态环境以及安全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对改进我们的工作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

我委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相关建筑设计标准研究,在已发布的《住宅设计标准》(DGJ08-20-2013)中明确所有的阳台雨水应排入污水系统,从源头解决“雨污混接”问题。在即将发布出台的最新版《住宅设计标准》中更是完善了相应的条文,明确:阳台应设排水立管,阳台地漏可接纳洗衣机排水和飘进阳台的雨水,排水管排入污水系统并应采取防臭措施。

在建筑外立面附加设施管理上,本市先后出台了相关行政法规和标准。2007年,市政府79号令《上海市空调设备安装使用管理办法》对本市范围内新建住宅和既有住宅空调设备的安装提出明确要求。2014年,市房屋管理局主编的《既有建筑外立面整治设计规范》对建筑外立面分级整治设计、外立面空调外机等附加设施整治设计、外立面整治色彩设计和材料选用等内容进行了规范。下一步,市房屋管理局将结合前期空调外机管理调研成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物空调外机等外立面附加设施隐患排查整改和外立面整治提升,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建设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高品质城市环境。

在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整治上,针对点多量大的实际情况,市水务局聚焦改造难点,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同时根据小区混接的不同成因,制定有针对性的改造措施,编制了《上海市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技术导则》(以下简称《导则》),指导改造工作的开展。《导则》明确要求:当阳台与屋面雨落水管共用立管,且存在雨污混接时,其改造可采用下列方法:一是新建屋面雨落水管,原雨落水管改为阳台废水管。二是新建废水立管,将混接的阳台废水分别经带存水弯的横支管接入新建废水立管;废水立管顶端应设置伸顶通气管;原雨落水管上的废水接入管管口应封堵。当阳台雨落水管为独立设置且存在雨污混接时,应将该管道接入室外污水管道。对于无法新增立管的小区,可在现状雨落水管末端增加废水截流装置。下一步,针对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中阳台废水混接改造,市水务局将继续全力推进相关综合整治工作。

在城市管理执法上,市城管执法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围绕让城市更有序、更安全、更干净的总体目标,吸纳代表建议中的相关建议,全面提升上海城管执法精细化工作水平,持续加强本市城管执法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城市市容环境管理执法水平。一是全面落实精细化理念。贯彻落实“一流城市要有一流治理”要求,切实把精细化理念落实到城市管理和执法各个环节,对城市管理与执法工作进行再审视、再谋划、再提升,做到城市管理和执法更科学、更规范,形成城市管理和执法精细化工作体系。二是强化管执联动。进一步加强与管理部门配合,强化沟通协作,及时将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城市管理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反馈给相关管理部门,推动管理部门加强顶层政策方案设计,加快相关管理制度、标准研究。配合主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推动相关管理制度、标准真正得到有效落实。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城管执法工作。加大日常小区执法检查力度,督促小区物业加强阳台、空调外机、房顶太阳能热水器等部位及构筑物日常管理监督。对发现及群众举报的小区管理违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程序进行执法,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提升小区环境卫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