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790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19-05-30 )

“关于对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定期公示”的代表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一向积极推进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上海市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要求。2018年5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沪府办〔2018〕1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本市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公开内容、组织分工进行了明确。

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市政府办公厅已在“中国上海”门户网站设立了“上海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开项目信息,回应公众关切。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已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年度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清单。市交通委已在“上海交通”门户网站专栏公开市重大交通工程的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信息发布功能也在完善;对于市重大交通工程建设期间的重大节点、通车时间等信息,主动通过“上海交通”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等渠道及时发布。市水务局(市海洋局)已在“上海水务海洋”门户网站公示水务重大工程建设白皮书,可以查看项目概况、投资规模、年度目标、建设单位等重要信息。市房管局已在市住建委官方网站的保障房工程项目信息中,公示本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信息。

二、下一步将持续深化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

今年,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沪府发〔2019〕7号,以下简称《工作要点》),明确深化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该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协作和信息报送机制,各相关市级部门要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全面梳理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政府信息数据资源”。市政府办公厅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已就本市重大建设项目批准与实施领域信息公开的事项进行了梳理,形成了公开事项清单并将下发市政府各组成部门。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规范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公开信息的格式、内容,在“一网通办”总门户集中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新媒体渠道,提高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加强对区级人民政府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本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关注和建议,我们将在各方监督下,进一步做好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〇一九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