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91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19-05-27 )

关于加强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几点意见,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本市积极回应市民的需求和呼声,持续推进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针对加装电梯过程中的难点和瓶颈,边实施推进,边突破解决,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形成推进机制,培育专业服务,加装电梯工作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近一年来,我局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加装电梯工作的基本做法、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瓶颈,针对业主意愿统一、启动门槛、手续办理、专业服务、项目实施监管等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即将颁布实施。对您提出的建议,《若干意见(送审稿)》及我们的下阶段工作中大多已有所体现。

一、有关区一级成立专门的加装电梯专门机构和鼓励企业整合资源形成一站式交钥匙服务的建议。一是《若干意见(送审稿)》明确了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加装电梯的组织推进工作,并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参加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区房屋、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加装电梯项目的指导、审批、监管及社区协商指导等工作。各街道(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二是《若干意见(送审稿)》引入前期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倡导整体设计、分步实施,提升加装电梯项目的建筑协调、设备选型匹配等;三是本市开展加装电梯工作以来,始终鼓励和培育第三方社会组织和专业单位参与加装电梯的居民协商、政策咨询、专业技术服务工作。《若干意见(送审稿)》明确发挥专业社会服务组织作用,支持社会团体、组织参与加装电梯的政策咨询、社区协商、居民意见协调等咨询服务工作;鼓励建设、设计、施工、电梯制造、安装等专业单位,积极从事加装电梯项目的代建、设计、工程总承包、电梯安装维保等业务和项目“一条龙”服务。

二、有关管线迁移配套费用的建议。本市将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若干意见(送审稿)》对电力扩容、管线迁移等配套工程,要求相关配套单位提供便利,并给予收费优惠。二是在实施旧住房改造、“美丽家园”、雨污水分流、管线入地等建设改造项目时,政府相关部门将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加装电梯一并纳入改造项目意愿征询范围,引导业主达成共识,推动成规模电梯加装。同时将超前规划相关配套项目,为加装电梯预留便捷,消化减低相关配套工程费用。三是《若干意见(送审稿)》将允许业主提取本人、配偶及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考虑到加装电梯施工总价的上升和业主需要承担部分管线迁移配套费用,在政府补贴资金比例40%不变的情况下,将资金补贴的最高限额由24万元提高到28万元。

三、有关研究加装后的后续管理的建议。一是相关部门在加装电梯前将进一步引导业主明确落实电梯运行维保的责任,保障电梯的安全正常使用;二是《若干意见(送审稿)》要求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应落实质量保修责任。电梯制造企业应加强电梯质量跟踪,配备电梯远程监测系统,鼓励电梯制造单位对加装的电梯设备进行日常运维管理和质量终身负责,并适当延长电梯维保服务期限和质量保证期。三是对加装后的电梯将纳入常态的特种设备监管。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