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006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 2019-05-27 )

关于将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工作列入市区政府实事项目让更多老旧小区老年人早受益的建议,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一年来,本市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加装电梯工作,本市已有429幢房屋通过居民意见征询完成加装电梯计划立项,其中已经竣工运行的137台,正在施工的73台。加装电梯的速度明显加快,加装电梯的项目也有单一门幢逐步向规模化加装努力。本市的加装电梯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突破。加装电梯已由试点走向扩大推进试点,并正在逐步向实现常态化工作努力。但本市未安装电梯的多层住宅量大面广,与市民的期盼与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为切实加大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力度,去年以来,相关部门全面总结加装电梯工作的基本做法、评估政策执行情况、分析研究推进过程中的瓶颈和矛盾,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送审稿)》,已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若干意见(送审稿)》进一步建立“坚持业主主体”,“推动业主协商”,“政府各级负责”的推进机制;引入前期评估机制,完善配套措施,倡导“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并加大了政策的扶持力度。

对你提出的将加装电梯工作列为政府实事的建议。鉴于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资金募集方式、实施周期等均与市政府实事项目立项原则、责任主体、考核机制等存在一定差异,且实施项目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不宜作为政府实施事项目。《若干意见(送审稿)》明确各区政府负责本区加装电梯的组织推进工作,并建立由区领导牵头,区相关部门和街道参加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区房屋、规划、建设、市场监管、民政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加装电梯项目的指导、审批、监管及社区协商指导等工作。各街道(镇政府)负责所在街镇加装电梯项目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我们将加装电梯作为政府解决好“老、小、旧、远”等民生突出问题的重要工作内容,按照李克强总理连续两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坚持“能加、愿加则尽加、快加”,持续稳妥推进本市加装电梯工作,把事关老弱病残幼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和需求落实好、服务好,让城市更美、更有温度、更富魅力。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19年5月27日